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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02年报送《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工作结束

时间:2002年12月31日 00:00 作者: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2]84号《关于做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进行了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工作。今年在工程力学、机械工程、化工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六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设置了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8个(其中有20个学科为博、硕兼报)。

  本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工作,得到校领导和各一级学科教师的高度重视。按照学位[2002]47号《关于做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工作的几点意见》的原则与程序,首先由相关教师根据学科发展趋势、我校已形成的优势和特色以及人才需求的前景,提出拟报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名单;再经各一级学科组成的学科评议组审核、答辩,通过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12月27日召开了会议,在认真听取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对各学科点设置的理由、培养目标、方向和队伍、基础和实力、课程设置等介绍的基础上,经充分讨论、无记名投票,有21个博士学科点和28个硕士学科点以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通过。这些学科、专业的名单已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按国务院学位办84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接收备案材料的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备案截至日期后30个工作日内未做其他批复的,既为同意备案。( 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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