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06月28日 09:34 作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研厅﹝2010﹞1号)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文件,学位授予单位可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与调整二级学科。
申报材料为附件的四个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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