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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第十次硕士点申报评议会议的通知

时间:2005年09月21日 00:00 作者:

会议时间:2005年9月23日下午2点
参加人员:评议组成员和相关答辩人员
会议内容:评议申报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硕士点
会议地点:理工科组(主楼三楼中厅);文科组(二楼科技处会议室)

工作程序:
1. 评议会分为理工组(建筑学、建筑技术科学、道路与铁道工程、分析化学、药物化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和文科组(应用经济学、哲学、工商管理、伦理学、政治学理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教育经济及管理、体育人文社会学)分别讨论,评议组成员为扩大的校学位委员会成员以及相关院系领导。
2. 评议会程序为:每个申报学科点15分钟,8分钟PPT讲解,7分钟答辩(要求在答辩前提交简况表中的“基本数据页”35份)。一级学科点和二级学科点的学术带头人应向评议小组报告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取得的科研成果,当前从事的科研工作,实验室设备和培养研究生等方面的情况,并回答评议小组提出的问题。
3. 评议小组在听取报告、审核有关材料、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评议小组三分之二或以上成员同意,且否决票不足三分之一者,作为通过。评议小组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点名单。
4.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评议小组提出的名单逐个审核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全体投票委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者,作为通过。通过的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会议结束后材料准备工作:
各申报硕士点院系于9月26日下班前将简况表的电子文本和印刷材料(4份)交学科办。要求:A3双面印刷,打骑马钉,不另加封面。

附:9月23日硕士点评议各院系时间地点安排

理工科评议组(地 点) :主楼三楼中厅会议室
2:00-2:15 化工学院 分析化学
2:15-2:30 化工学院 药物化学
2:30-2:45 土水学院 道路与铁道工程
2:45-3:00 建筑学院 建筑技术科学
3:00-3:15 建筑学院 建筑学
3:15-3:30 电信学院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文科评议组(地 点) :主楼二楼科技处会议室
2:00-2:15 经济系 应用经济学
2:15-2:30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2:30-2:45 体教部 体育人文社会学
2:45-3:00 人文学院 哲学
3:00-3:15 人文学院 伦理学
3:15-3:30 人文学院 政治学论理
3:30-3:45 人文学院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45-4:00 人文学院 教育经济与管理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0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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