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程序和办法
1.相关文件上网,请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有关教师认真研究相关学科的发展趋势以及人才需求的现状和前景,对拟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进行酝酿;12月初;
2.召开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领导和有关教师的会议进行讨论;12月17日;
3.有关教师和学科对自主设置的学科和专业进行建议,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对建议的自主设置的学科和专业进行整合;12月17日至19日;
4.上报校学科办,经协调后,初步确定我校拟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12月20日;
5.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听取拟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负责人对设置该学科、专业的理由、培养目标、学科研究范围和主要课程设置进行答辩;12月21日至25日
6.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将通过答辩、论证、审查的自主设置学科、专业上报学科办,同时上交“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设置学科、专业备案表”;12月26日
7.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12月27日至30日
8.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12月31日
大连理工大学 学科办
200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