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02]64号文件《关于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批准我校开展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此次获得批准的还有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等30所学校。
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管理教育发展的一个新的尝试。其英文全称为Executive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简称EMBA。EMBA教育是面向企业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的硕士层次的管理教育。
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掌握系统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国际经济、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国际经营战略头脑和总揽全局的决策能力,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企业家和高级职业经理人。
招生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有8年或8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应有4年或4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
课程设置与MBA课程相比,EMBA课程更强调整合性和决策导向,强调密切联系实际和面向国际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