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校2002年底组织上报的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的12个二级学科,全部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办的备案要求。如此,我校又增加了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总数达到5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总数达到86个。
此次通过的学科、专业为:
力 学: 计算力学(博/硕)、岩土与环境力学(博/硕);
机 械 工 程: 微机电工程(博/硕)、工业工程(博/硕);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博)、材料表面工程(博/硕);
土 木 工 程: 土木工程管理(博/硕);
化学工程与技术: 膜科学与技术(博/硕)、水科学与技术(博/硕);
管理科学与工程: 科学学与科技管理(博/硕)、项目管理(硕)、环境管理(硕)。
本次工作,得到了校领导和各一级学科学术带头人的高度重视。按国务院学位办84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接收备案材料的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备案截至日期后30个工作日内未做其他批复的,既为同意备案。(姚青)